2021-2022年度上学期 抚顺市新华朝鲜族小学学困生帮扶制度

    日期:2021-09-15 浏览:0

  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人本理念,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因材施教,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,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

    一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,要面向全体学生,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,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,学有所能。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开发学生的潜能。

    二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,要着力创建平等、和谐、愉悦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出现此行为的教师,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模的资格。

    三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,抓住其闪光点,多鼓励,不指责,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。

    四、科任教师、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、小组评比等方式,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。也可以采取压担子、搭台子、给梯子等措施,促进学困生自觉转化。学期结束时本学科的学困生均要得到发展和提高。

    五、科任教师、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、生活上、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,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,老师的关怀,同学的友爱。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。

    六、科任教师、班主任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,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,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,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。对于因转化方式、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,或引起学生普遍不满者,学校要依据《教职工考核方案》进行处理。

    七、科任教师、班主任不得因未能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惩罚。保证学困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课间休息时间,并保障其睡眠时间。

    2021年9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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